自10月份寻乌服务区开通以来,服务区油罐车经常跨路段重车上,卸油后又U/J型下高速。使我路段通行费严重流失。
稽查大队掌握此信息后,通过对此类车辆的信息数据和行驶规律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此类车利用重车上轻车U/J型下逃漏通行费,预计油罐车在近期内必然再到服务区卸油,稽查大队运用中心监控系统和已掌握的准确数据制定严密抓逃计划。
12月20日21:35分,稽查人员在监控中心蹲点守候,21:55分黄赣B11097牌号车辆进入稽查队员的视线,当其驶入服务区准备卸油时,稽查大队人员按照原计划,由南桥站带照像机先赶往服务区进行拍照拦截。22:40分稽查人员到达寻乌服务区,随后稽查人员向司机出示工作证件,并进行现场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车主张某仍狡辩,称第一次到寻乌服务区卸油,并打算在筠门岭下高速。23:20分,稽查人员把司机带到寻乌东站,再进行沟通。一开始,车主百般狡辩,也拒绝交待在本路段的通行记录。02:20分,车主在稽查人员拿出的数据比对证据时,对逃费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计划从瑞金西站重车上,到寻乌服务区卸油后,再空车回于都站下高速的逃费全部事情经过。并承认一共逃费8次,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三十三条和《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补缴通行费共计8205元,该车司机保证以后一定按章驾驶、依法缴费,绝不再以任何形式偷、漏、逃公路通行费。
截至本月,稽查大队共查处逃费车三辆,共挽回通行费117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