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4点20分,瑞寻高速赣粤界南桥南主线收费站110道抓获了一辆车牌为皖A7J980私自改加装车轴少缴高速通行费的桥运车,成功处理漏缴高速通行费金额3.2万元。极有力地维护了高速公路优良通行秩序,保证了让司机百姓缴费公平,挽回了高速通行费的流失。
据悉,该车迅速驶入车道且司机未注意重量金额直接说扣款引起了坐道收费员的注意,收费员报说重量44.2吨的同时要求司机出示车头和挂车行驶证便以正确无误地收取高速通行费。司机烦怨地出示行驶证,收费员发现后挂车行驶证上轴组数与实际落地轴组数不相符,行驶证是三轴单胎“6型轴”(轴重核载为12吨),但是实际轴却是三轴双胎“7型轴”(轴重核载为24吨),还有行驶证标识核载重量11.5吨。于是上报监控中心后台进行“路径跟踪”查询,重大发现该车从2013年至今在江西高速路网内行驶流水记录大半是1127轴型过收费站缴费,收费站通过排查、取证、分析得出该车是违法私自改加装轴组增加轴限达到少缴费共计3.2万元。
南桥主线收费站管理员拿着行驶证询问司机,并出示车辆通行流水记录和讲解《江西省公路条例》文件,在铁证如山面前司机老实交代车是公司为了节省高速运输成本有意为之,进行改增加车轴组多载重量可以少缴高速通行费。虽然承认事实,但司机推脱以前少缴高速通行费与自己没关系,属收费站责任拒绝补费。收费办稽查大队负责人与司机讲政策、道明理、贯彻管理办法法规文件,告之拒绝缴费严重性——轻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重则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司机15日拘留、罚款、扣押行驶证和注销驾照等。在南桥主线收费站管理员的坚持不懈和严肃硬态之下,司机最终转向投降,征得运车公司老板同意后,立即补缴漏缴高速通行费3.2万元,并签字和做出承若以后不会出现这种逃费行为,保证做个“守法好公民”,“中国好司机。”
瑞寻高速温馨提示:“私自改装车辆可以少交、漏缴高速通行费图得一时之利,但被收费站发现时车主均有义务补齐应、少、漏、逃缴通行费,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明文规定私自改装车辆是违法行为,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因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重视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